重要通知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7月02日 10:25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请认定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申报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满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见《省通知》附件1)提供有关材料。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提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填报请登录“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或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技术支持:裴船宝,13609085751)。

  (二)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系统于6月24日零时开放申报,申报单位须在7月25日24时前完成提交至县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提交:待所在县(市、区)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申报材料,打印一式3份并盖章,于7月29日前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县(市、区)初审: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于7月29日24时前在平台完成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上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初审通过企业相关信息,从系统导出推荐企业汇总表,于7月3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上报文及推荐企业汇总表(盖章版)上传系统,并连同加盖企业公章后的企业认定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2024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主营业务变更等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企业变更资料(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1份)于2024年7月30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统申报材料应保持一致),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相关要求,对本年度应参加认定的企业通知到位,并对企业答疑。为方便企业咨询和答疑,赛宝认证开设业务咨询电话,在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qb.cn/)开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专栏,开展沟通交流等工作,如有需要也可联系赛宝认证咨询(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丘凯倩、吴萍,13924162343、13929590778,认定服务QQ群:320042416)。

  (三)切实把好材料初审关。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李正廉,电话:0758-2237449)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的通知.pdf

附件1: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认定工作指南.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1: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制造业及其他行业).xlsx

附件3-2: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数据表(建筑业).xlsx

附件4: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提纲).docx

附件5: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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