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5年10月29日 09:44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落实“创业伴飞”计划,进一步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大赛“后半篇文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 工作部署,紧扣初创企业经营管理实际需求,2025年度广东省初 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共设置5个培训专题。包括经营管理 提升专题(含“百千万工程”特色班)、数智化转型专题、商业模 式创新专题、品牌塑造与营销专题、湾区融合发展专题(含港澳 青创特色班)(具体专题项目表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广东省登记注册5年内私营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包括穿透情况)、 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总监等领导职务的 经营者,广东省登记注册5年内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农民专业 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可参加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专题的“百千万工 程”特色班。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培训时间:2025 年12月至2026 年4 月。

(二)培训地点: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湛江、潮州等地,地点可根据报名学员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培训方式:按照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原则, 采取集中授课、考察交流、资源对接等方式开展培训。其中集中 授课时间56个学时(7天),组织省内考察交流和资源对接不低 于3次,外地考察交流1次(自愿参加)。

四、培训安排

(一)报名方式:每家初创企业限1名人员,自主选择1个专 题培训班,统一通过网络方式(报名网址:

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报名。

报名者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 统”),点击“初创企业培训”,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广 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学员报名申请表》签名盖章扫描件(详见附件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扫描件、身 份证明扫描件、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09:00至11月15日(星期六)18:00。

(三)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及各承办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报名学员的填报信息进行 资格审核。报名学员在信息系统提交报名后,各承办机构在3个 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和初评,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学员资格和评价复核(核查要点详见附件 3)。

(四)确定录取学员:按照“优中选优”,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适当倾斜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报名学员的职务、 创业历程、所在企业职工总数、企业综合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 价(评分情况表详见附件4),按照评分高低确定拟录取学员名 单,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广东公共就业云平台”公布录 取学员名单。

(五)学员报到:

1.录取学员名单公布后,承办机构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学 员办理报到等手续。

2.如学员在名单公示期间或培训过程中退学,承办机构可在系 统内按照评分排序增补其他学员,并报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学员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或出现上述第2项情况,不得再参加本培训项目。

(六)培训管理和验收:承办机构要按照计划开展培训,认真做好培训教学、考勤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方机构通过不定期抽查、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培训全过程进行监管(培训管理及验收要点详见附件5)。

(七)后续服务:按规定完成学业的学员,由承办机构颁发 结业证书。承办机构在培训班结束后按学员数20%评选出优秀学 员,优秀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创新大赛、融资洽淡会、创业 项目推介会、校友对接交流等相关活动。承办机构要建立学员跟 踪服务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每位学员建立跟踪服务档 案,跟踪培训效果,收集对接成果,持续服务指导。组织相关专 家,深入企业现场,采取现场问诊方式为不少于5%的学员企业 提供专业辅导,帮助学员企业对接资源。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宣传发 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所在辖区的县(区、市)级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通过地市官方媒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 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发布。积极主动发动 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团队和入孵企业做好报名工作。承办机构 要宣传发动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指导和协助其通过网 络报名。

(二)港澳青年创业企业、入围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大赛复赛 的企业、获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奖项、涉 农相关企业创业者报名参加经营管理提升专题(“百千万工程”特 色班)可优先录取。参加过往年省级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素质) 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者不予录取。

(三)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为公益培训,学 费全免。为加强学员交流,由承办机构统一收取活动服务费,主 要用于专题之间活动组织、资源对接增值服务等支出,不得扣除 管理费。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学员自理。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报名学员企业所在地级 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名学员材料、管理培训过程 等工作,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一名工作联 系人并于10月27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指导处。

(五)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1名负责创业工作的人员跟班学习,交通费、食宿费等根据工作规定回所在单位报销,跟班学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安排;跟班学习人员名单(附件6)请于11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指导处。

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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