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中巴软件园综合办公实验楼是由肇庆学院投资建设,为中巴软件园项目服务,定位于肇庆市文化、信息、软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创业的场所。肇庆市西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资产公司”)接受肇庆学院委托对大楼进行管理,肇庆软件国际化中心进驻大楼负责中巴软件园项目经营实施,为保证大楼发挥应有功能,为园区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特制订本责任书,全体入驻企业务必遵守。
一、企业进驻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中巴软件园功能定位;
2、企业经营过程中无释放有有害物质及造成各种污染;
3、承认和执行园区大楼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企业用房管理
本大楼的工作用房及房内附设的一切设备均属学校财产,各进驻企业人员必须保持用房的完好、整洁,不得随意损坏室内的墙壁和设施,挪走设备;不得未经批准改装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封闭阳台或在阳台、平台、走廊等处挂、建招牌、广告、雨棚、炉灶和铝合金门、窗等。
未经资产公司批准,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或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对确因孵化工作需要装修使用的,有关进驻企业必须事前向资产公司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纸、施工单位执照复印件和申请装修的报告,待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复要求实施;否则资产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复原、退房或施以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进驻企业负责承担和赔偿。租赁期满后,工作用房中因装修增加的设施,其财产归本中心所有,进驻企业不得拆卸挪走(增加的非照明电器设备可拆走,但不能收线)。
进驻企业在工作用房阳台或楼宇立面之外,不准自行安装防盗网、空调、广告、招牌等。需要安装者,请到资产公司办理报批手续,按照统一的规格、样式和指定位置安装。否则,中心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拆除或处罚。
本中心为企业提供的工作用房,必须是用于从事科技开发、生产,不得用作宿舍、纯生产用房,或贸易活动用房。
进驻企业在使用中心房屋期间,不得擅自转让、转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等责任,均由该违约企业承担。
三、大楼外的场地管理
进驻企业不得在其所使用工作用房外及大楼外的场地堆放物品、材料、淤泥、杂物及垃圾等物,经通知两次仍不处理者,由资产公司派人清理,费用由违规企业负责。严重者还处以人民币5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进入园区场地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与安排,按指定的路线、位置行驶和停放。一切车辆都不准乱停、乱放,否则资产公司有权禁止该车辆驶入园区大院。
严禁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在园区内存放。采用欺骗、瞒报手法停放的车辆,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道路损坏等事故,一概由车主及其所属单位负全部刑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进入中心的车辆如有损坏路面、花基、房舍、车辆及其他设施,需照价赔偿。如发生交通事故,则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安全与消防管理
进驻企业使用的工作用房以外走道不准堆放物品,不准乱扔烟头,每天下班前要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关电、关窗、锁门。
进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用电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引起的各种事故,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进驻企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执行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防火安全和计划生育等有关法令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和文明市民。各进驻企业不准随意雇请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明身份的人到大楼内服务。各进驻企业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协同搞好园区防火、防盗等治安保卫工作。
五、卫生与绿化管理
各进驻企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讲文明,讲道德,自觉遵守中心的卫生管理制度。垃圾杂物应倒进设置的垃圾桶内,不准在墙壁、电梯、走廊上乱写乱画、乱贴字画、广告,保持大楼和各工作用房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
各进驻企业人员应爱护大楼院内的花、草、树木等,不准损坏草地和堆放物料在草地上;不准攀折树木和利用树干挂晒衣物;严禁在花基内倒砖石块、淤泥、杂物、污水及其他有害物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赔款等处罚。
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资产公司。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肇庆市西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30日